記者1月15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,為更好吸引高層次高技能人才來魯創新創業,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,截至目前,我省已經為402名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頒發《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卡》(簡稱“服務綠卡”),涵蓋兩院院士、國家“千人計劃”專家、泰山學者、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、齊魯友誼獎獲得者等各領域高層次高技能人才。
根據此前我省印發的《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(試行)》,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憑“服務綠卡”,可在出入境和居留、戶籍、住房、配偶隨遷、子女入學、職稱、編制、薪酬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——
稅務服務:引進人才在魯創辦企業,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待遇。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,取得的一次性補助,按照國家稅收有關規定,免征個人所得稅。
住房保障:引進人才購買自用商品住房的,不受省內限購政策限制,房屋登記部門優先辦理房屋登記。引進人才未購買自用住房的,用人單位應當為其租用便于其生活、工作的住房,同時按規定提供相應的租房補貼。
配偶隨遷:引進人才配偶一同來魯并愿意在山東就業的,原則上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妥善安排其工作。暫時無法安排的,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所在市城鎮居民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,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,最多發放3年。
職稱評定: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,不受本人國內任職和年限限制,按照業績、能力、水平可直接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,其海外工作經歷、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,可作為參評依據。
編制管理:引進國家級、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,經認定獲得《服務綠卡》的,可在用人單位編制員額內直接辦理入編手續,不受用編進人計劃限制;已滿編超編的,可先使用事業單位精簡壓縮等方式收回的編制辦理入編手續,待自然減員后,改為占用用人單位編制。
——摘自網絡